EHS专家-DL 25-07-08
一、喷淋系统设置要求
- 车间区域
制衣车间属于丙类厂房,单个车间面积为900㎡:根据规范,占地面积≤1500㎡且总建筑面积≤3000㎡的单层丙类厂房可不设喷淋系统。若该单位存在多个车间或总建筑面积超3000㎡,则需设置。
结论:900㎡单车间无需设喷淋。
- 车间区域
- 仓库区域
仓库900㎡,内设100㎡加工区:加工区属于生产部位,应划归车间范畴,仓库实际面积为800㎡。
- 丙类仓库需在占地面积>1000㎡或总建筑面积>3000㎡时设喷淋。
结论:800㎡仓库无需设喷淋。
- 仓库区域
二、防火分隔问题
车间与仓库的分隔
- 铁皮分隔不满足耐火要求:铁皮通常仅0.5h。
- 疏散通道门必须为乙级防火门(耐火1.0h),普通门或未设门均违规。
与隔壁厂房的分隔
- 厂房之间同样需防火墙分隔(耐火≥3h),铁皮分隔不达标。
三、消火栓与疏散设计
消火栓覆盖不足
- 车间尺寸40m×25m(1000㎡),仅东西两侧设消火栓:
- 规范要求保护半径≤25m,且需覆盖所有区域。当前最大水平距离超40m(对角线),需增设至少2个消火栓。
- 车间尺寸40m×25m(1000㎡),仅东西两侧设消火栓:
安全出口与疏散距离
- 2个安全出口(东西侧)符合规范。
- 疏散距离需满足:
- 丙类单层厂房:任一点至安全出口≤80m。应以最远点路径实测,若超过需调整布局或增设出口。
四、排烟系统缺陷
排烟设施缺失
- 车间900㎡且吊顶封闭,仅西侧有窗:
- 净高≤6m时需设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窗。
- 自然排烟要求:
- 可开启窗面积≥地面面积2%(需18㎡);距最远点水平距离≤31.5m(净高×2.8)。
- 当前东侧无窗,西侧窗面积及位置无法满足要求。
- 车间900㎡且吊顶封闭,仅西侧有窗:
整改要求
- 增设机械排烟系统或按规范改造自然排烟窗(均匀布置东、西侧)。
- 提示:仓库内加工区必须移出,否则整个仓库按丙类厂房要求管理(需设喷淋);与相邻厂房的分隔需同步整改防火墙。
感谢,受教